2021年3月2日,最高檢舉(ju) 辦新聞發布會(hui) 。北京檢察院第二檢查部負責人吳祥義(yi) 詳細介紹,2020年北京共進行整治病害下水井蓋1.5萬(wan) 多個(ge) ,改裝智能井蓋3.6萬(wan) 多個(ge) ,下水井蓋整治的規範性和智能化係統水準大幅度提高。
據統計,2020年在北京檢察係統的提議下,北京城管執法聯合會(hui) 積極主動跟市交通委、市經濟發展信息化管理局等八個(ge) 企業(ye) ,融合近些年機構進行病害下水井蓋協同整治的社會(hui) 經驗,頒布了《北京市地下管線檢查井蓋病害判定標準和治理要求》。(下稱《井蓋病害判定標準及治理要求》)
對地下管道下水井蓋病害的定義(yi) 開展了界定,將下水井蓋存有的病害難題,從(cong) 之前普遍的缺少、損壞、挪動擴大到震響、地麵沉降、下水井蓋坡度、井周損壞、沒有防墜作用等10個(ge) 種類,以達到人民大眾(zhong) 針對井蓋管理方法更為(wei) 安全性、更為(wei) 整平、更為(wei) 清靜的要求。
吳祥義(yi) 表明,《井蓋病害判定標準及治理要求》頒布後,北京城管執法聯合會(hui) 跟有關(guan) 部門,機構各關(guan) 鍵下水井蓋所有權企業(ye) 對北京首都中心 城市、黨(dang) 政軍(jun) 關(guan) 鍵行政機關(guan) 駐紮地附近等路麵範疇內(nei) 病害下水井蓋進行專(zhuan) 項檢查、建立台賬、抓緊整治。
下麵,北京檢察係統將再次貫徹執行好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(guan) 部署工作,進一步加強與(yu) 城管執法委等下水井蓋管理方法單位的合作相互配合,立足於(yu) 檢查職責積極開展社會(hui) 發展環境整治,勤奮為(wei) 北京首都“十四五”開好局起好步造就安全平穩的社會(hui) 現狀。